資訊內容:
本校校外實習校版三方合約書已修改為「一般型」和「工作型」二種版本,請日間部實習系所於109-2學期起開始適用
*本校校外實習校版三方合約書已修改為「一般型」和「工作型」二種版本,主要修改內容請參閱連結檔案劃黑底線處,並說明如下:
1. 一般型合約:適用對象為領津貼或獎助學金或無任何實習待遇者,實習主要目的為進行學習,並無提供其他勞務或工作事實,為單純學習訓練關係,三方權利義務以合約書約定內容為準據,受民法、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保障。
2. 工作型合約:適用對象為領基本薪資(月薪或時薪)者,實習主要除學習訓練以外,並提供勞務或有工作事實,成立僱傭關係,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