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能力 本系依所訂教育目標所培育之學生於畢業時應具備以下之核心能力 大學部核心能力 1.具有運用數學與工程知識發掘以及定義問題之能力。 2.具有土木工程設計之基本能力。 3.具有執行實驗與數據整理之能力。 4.具有執行工程實務之技術能力。 5.具有口頭及書面報告的溝通技巧、專案管理(含經費規劃)、領域整合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6.具有理解專業倫理、人文及法律與社會責任感之認知與工作熱忱。 7.具有工程專業之國際觀。 研究所核心能力 1.學生需具備進階專業知識與學習新知。 2.學生需具備熟練實驗技術及應用能力。 3.學生需具備執行整合與解決研究問題的能力。 4.學生需具備理論與實務的專業基礎。 5.學生需具備規劃與撰寫專業論文與簡報的能力。 6.加強學生養成自我終生學習觀念。 7.加強學生認知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