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機關:屏東縣長治鄉公所
職務:定僱人員
名額:1名
性別:不限
工作地點:屏東縣長治鄉
資格條件: 1.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。 2.品行端正,無不良紀錄。 3.年滿十六歲以上。 4. 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。
工作項目:協助建設課業務並配合臨時性事務加班。
薪資待遇:月薪$34916元
聯絡人:08-7368215-26(張先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