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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公告

內文:

「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抵免學分」申請作業,自開學日起至115年2月26日(四)止受理申請,請符合規定之學生,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
1.抵免校訂必修課程,即:通識課程、國文、憲法、通識教育講座、大一英文、英語聽講練習、體育等課程,請持「學生抵免校訂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」、「歷年成績單」及「修業證明書(畢業證書)影本」等相關資料,至各審查單位辦公室洽詢。

2.抵免院、系專業課程,請於115226(),持「學生抵免院訂及系專業課程學分申請表(已完成簽章)」至系辦公室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