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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公告

標題:
114-2學期起 - 新訂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機制 Updated Procedures for Embargoing Printed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(Effective Spring Semester 2026)
內文:
  • 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,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須經由系(所)務會議審核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。

 

  • 每次申請紙本論文及電子全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;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並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 

  • 完成系所審核機制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(均須正本,各2份),應連同定稿後的紙本論文,於辦理離校手續時一併繳交至系所辦公室及本校圖書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