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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公告

標題:
115學年度「學士班學生取得修讀碩士班課程資格」第一階段申請
內文:

申請日期:

115年5月26日~115年6月12日前。

申請資格:

  1. 修業至少滿五學期且修畢應修畢學分二分之一以上
  2. 每學期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

欲申請學生,請填寫申請表(至教務處下載),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至系辦辦理。